近日,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绿色矿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下称《行动方案》),提出在未来3年内将增强砂石资源保障。鼓励相关县(区)充分利用水路、铁路等运输方式的成本优势,建设一批特大型储量规模的建筑石料生产基地,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实施和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源保障。
与此同时,《行动方案》明确,3年内还将继续淘汰一批小型矿山,并鼓励大中型绿色示范矿山企业以兼并、重组、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牵头整合资源。到2025年,大中型矿山所占比例达到90%以上。
另外,《行动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市持证在采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鼓励依法依规采取协议出让、先租后让、作价出资入股、租赁等方式供应采矿配套设施用地。
《行动方案》指出,要加强和规范矿业权审批审查,全面推进矿业权“净矿”出让。加大矿业领域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积极消化矿山环境存量问题。以及明确在仲恺高新区潼湖镇规划建设连片生态修复综合试验区,把矿山生态修复与土地复垦、文化旅游等相结合,实现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打造废弃矿区治理的新模式。